今年3月,李某在未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商议承包高某一处钢结构大棚内部垃圾清运及吊顶工作,李某遂按约定找来九名工人开始施工作业。
3月4日中午12时许,工人正在钢结构大棚内施工作业时发生坍塌,造成三死亡,多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认定,现钢结构建筑物所有人高某在未取得相关建设审批的情况下,先后2次对钢结构内部进行楼层搭设,且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是造成坍塌的主要原因。嫌疑人李某,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作业,忽视现场安全作业条件,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对造成多人伤亡负有主要责任。
办案检察官提示: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有村民为了获得拆迁赔偿没有审批和规划随意加盖房屋,也有建筑工地为了节约成本雇佣没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从事专业性操作,最终如同本案一样酿成悲剧的案件。事故发生后我们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后悔”。每一起重大事故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悲伤。严厉的事后追责虽然无法让时光倒流但至少可以以儆效尤,警醒后来人减少因人祸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近日,长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高某。